时间:2026-01-25 17:50:25
宝应夏集有个徐老太爷,今年76了,家头就一个儿子,住在宝应市区,儿子也孝顺,把老人家接到身边一起住,但老人家在农村住惯了,三天两头就想朝老家跑,这块前两天自己又跑家来,儿子也不得办法,就拜托家头亲戚照看,往常老人家到晚就要到亲戚家吃饭,但就在前两天下晚,老人家左等也不家来,右等也不家来。
徐老太爷家亲戚:他就弄个豆子边拨边等,要是家来就拦住他吃晚饭,就不要到那头喊去了,后来豆子都拨结束了,晚饭都烧好了,还没发现他人回来,我就到那头去了,他也不在家,就打电话给他儿子,定位一下在哪,我们到那块去接他。
徐老太爷家亲戚:儿子后来定位的,说在红绿灯向东100米的地方,后来我们就骑车去了,骑车去找不到他,后来要他重定位,找不到,他后来重定位,还在这块,后来我就打电话给我姑子,叔叔她们,全面来找,后来他儿子开车从宝应下来。
徐老太爷家亲戚:找了多少趟定位,都在那边,那个手表一点点大在草窝里,就是看不到人,就只有手表,后来看到地下有玻璃碎片的东西,后来就害怕了。
看到这个情况,徐家人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老人家估计出事了,但现场也不的人,所以赶快报警。
宝应县公安分局夏集派出所民警 王国峰:当时找到手表的时候,只找到一个手表头子,链子也不得,在手表的旁边,在现场仔细勘察,发现现场有很多的玻璃碎片,有三四十米长的玻璃碎片,而且在碎片前面大概一两米处有路标被撞断的痕迹,路面还有车辆划过的硬伤痕。
据了解,徐老太爷虽然76岁了,但人很精神,脑子也清醒,而且又是在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老家,所以走失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民警对现场的仔细勘察,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老人走失案。
王国峰:手电筒强光反复照,把手电筒光斜着一点,才能看到地面黑的反映出有淡淡的红色的颜色。综合这些情况,觉得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人员走失,应该是事后的交通肇事逃逸。
手表遗落在路边,说明老人肯定经过过,又根据现场的种种迹象和遗留物标明,老人可能遭遇了不测,但说实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真是车祸,徐老太爷人呢?肇事的车辆呢?
王国峰:找到手表的时候没有发现他父亲,也没有发现他父亲拾垃圾的人力三轮车,也没有发现有车辆在旁边的。
毫无疑问,虽然这个第一案发现场,但人已经被转移了,宝应警方立即启动了重大命案预警,全力追查。
宝应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法医 郭洪亮:通过现场勘查,提取了暗红色斑迹,我们实验室初步判断血迹是徐某留下的。
宝应夏集派出所副所长 卢明:组成了几个工作组,一组进行图像侦查,图侦,另一路根据受害人手表的轨迹进行追踪。
王国锋:根据现场路标被撞断的高度,以及路标上的锈迹,还有现场遗留的轮胎的印子,确定这是一辆小型车辆,有可能是电动车,也有可能是机动车,而且应该是辆很破旧的车子,因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时候,留在撞击地方的痕迹全是锈。在查看监控录像的时候,就注意一个是小型车辆,第二个是破旧车辆,前三个是挡风玻璃坏掉的车辆。
王国峰:根据正常的行驶方向,他应该向西行驶,经过我们的监控,但这辆车比较反常,调头往来的方向行驶。后来我们又发现这辆反常的车辆向东行驶10分钟之后,又回到了当时停留的现场,我们就对这辆车比较重视。
很快根据车牌,民警确认了车主是本地人,高某,平时在镇上的菜场卖肉,为了防止高某畏罪潜逃,警方第一时间对他实施了抓捕。
嫌疑人抓到了,嫌疑人车辆也找到了,但徐老太爷人呢?还有他骑的三轮车呢?嫌疑人归案之后,在强大的证据面前,高某交代了自己令人发指的罪行。
嫌疑人 高某:当时我开车从东面向西开,老人从东面向西骑,南面突然来了一个大货车,灯刺的相当亮,我没有看到老人,把老人的三轮车撞了好远。
因为凌晨路上的光线也不好,高某撞倒徐老太爷的时候都没发现,一直向前行驶了十几米才发现不对劲,下车一看,老人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看到这个情况之后,高某当时也吓死了,在现场不知所措,但几分钟之后,他居然鬼使神差地想到了销毁现场,把老人搬到了副驾驶,老人的车也拉被装上了车。
王国峰:向东开了个几百米,路过桥的时候,在桥上把这个三轮车把车推下河了。
副所长 卢明:我们组织人员进行打捞,就在这个划痕下方的河里面,发现了三轮车。
徐老太爷的三轮车被扔下河之后,高某又原路返回,这个时候徐老太爷的尸体还一直在车上。
王国锋:把肉卖完以后,回到老家,把徐某抱下来,在他家附近有条河,河里长满了水花生,他就人下去以后,把水花生扒开,把徐某踹进去了。
法医 郭洪亮:通过对徐某尸体进行检验,发现徐某颅骨是多处粉碎性骨折,还有多处肋骨骨折,骨盆也有多处性骨折,所以我们初步排除是溺水死亡,应该是当时剧烈撞击导致他死亡的。
因为肇事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救治伤者,而是做出了藏匿尸体的荒唐之举,所以高某面临的是罪加一等。
王国锋:遇到此类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想到的是抢救伤者,应该报警,当时他没有这么做,而且采取了逃避的方法,采取了抛尸的方式,这样对生命不负责任令人痛恨。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按照法律上规定交通肇事是三年以上,交通致人死亡逃逸是七年以上。
对于丈夫的这种罪行,高某的老婆说的,当时她要是晓得丈夫出事,肯定劝他自首。
高某的老婆:我早上在卖肉,他家来的时候我肉都卖的差不多了,他在菜场就睡觉了,那天后来我到外头送猪头了,中午烧饭,他都睡觉了。
高某的老婆告诉我们,丈夫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事,肯定是被肇事的赔偿赔怕了,因为就在前不久,他才撞了一个人,钱还没赔完呢。
高某家老婆:他就拐弯拐到那个人旁边,后盘碰到人家了,跟人家看了二十几万,事情还没断呢。
高某:作为一个驾驶员应该先报警,我上次是先把人抱到医院的,这次想错了,真的想错了。
事已至此,作为高家人,最想得到的是徐老太爷家人的原谅,但作为徐家人,一时还是难以接受。
徐老太爷家亲戚:正常你把人撞下来去抢救,人抢救不过来,我们这个可以理解,哪个人在外头开车保证一帆风顺的,你把人撞下来藏起来了,你叫我们怎么理解!
王国峰:遇到交通事故之后,为他人着想,为自己着想,为生命着想,应该抢救生命,应该迅速报警。
案件虽然破了,但民警和我们这个心头却格外的沉重,事故给社会,给两个家庭留下了难以挽回的悲伤和损失,所以在这块,我们还是要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警,积极主动的抢救伤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存在侥幸心理逃逸,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