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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帮办丨开工两周后被索要安装费鄂州一消费者疑遭遇装修公司“补贴陷阱”经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时间:2025-09-09 01:32:44

  近日,家住湖北鄂州的何先生向极目新闻热线月,他联系上武汉市东西湖区某装修公司,原预算36万余元即可完成全屋装修,但装修公司表示,若是达成“示样经营房”的合作,何先生可享受一定的房屋软装及人工补贴。

  然而,在装修两周后,施工方却突然向何先生索要安装费。何先生认为,这一部分费用应包含在装修公司给予的人工费补贴中。后经与装修公司沟通,何先生得知,这笔费用需由其先行垫付,该笔补贴再通过后续他为装修公司介绍客户,才能按消费金额比例返还。何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装修补贴欺诈,遂向极目新闻求助。在极目新闻记者与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新沟市场监管所介入后,双方就装修尾款费用仍未达成一致。目前,何先生已在鄂州当地另找施工方继续装修。

  何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的房屋共三层,约300平方米,在数年前建成,今年计划装修。在今年6月,他在网络平台看到武汉市东西湖区某装修公司的广告后,主动与该公司销售人员取得联系。

  “当时销售人员对房屋进行评估后,出具了设计图纸和效果图,称装修原定价为366922元。”何先生回忆道,当时销售人员向他提出,只要与公司签订“示样经营房”合作协议,就可以享受10万元的软装补贴与72000元的人工费补贴,两项补贴共计17.2万元。何先生表示,当时对方并未提及其他附加条件,仅向他解释了“示样经营房”指的是允许其他顾客参观他的房屋,前两个月是无偿参观,之后会向他支付报酬。

  综合考虑后,何先生于6月30日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装饰产品订购协议》与《合作意向协议书》,并分四次向对方支付了178500元的先行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装修公司在7月14日安排了装修材料送货,7月16日安排工人进场施工。

  装修进行约两周后,施工方突然向何先生索要安装费。“当初明明说人工费有补贴,怎么还要我出钱?”何先生当即提出疑问,并联系装修公司核实。装修公司却回应称,依据协议,安装费由何先生先行垫付,公司承诺的17.2万元补贴,需何先生后续介绍客户给装修公司,再按客户每次消费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返还,直至17.2万元补贴全部返还完毕。

  此时,何先生才注意到合作协议中存在的一项条款:“乙方(何先生)后续消费按出厂价每次消费总额度的百分之二十抵扣使用,直至补贴软装产品的额度及物流人工抵扣使用完为止。”何先生表示,自己签署协议时并未注意到该条款,认为这与前期协商的内容不符。但装修公司否认曾承诺直接补贴,强调以协议为准。

  在何先生拒绝缴纳安装费后,施工方已停止施工。何先生与装修公司协商无果后,选择向极目新闻求助。

  8月1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新沟市场监管所组织何先生与装修公司进行线下调解,极目新闻记者现场参与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均未提及原合同条款,直接围绕装修费用核算进行沟通。该装修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提出,若何先生希望继续由该公司完成剩余装修工程,需按重新核算的总定价补齐费用,扣除何先生已支付的17.85万元后,还需补缴20余万元。

  对于装修公司提出的该方案,何先生表示拒绝,他认为对方报价过高,且坚称自己对“补贴需介绍客户进行抵扣”的协议条款毫不知情,要求装修公司按最初承诺的补贴方案执行。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满足何先生的要求。

  当记者询问装修公司工作人员,何先生装修房屋本应签订装修合同,为何最终签订的是《装饰产品订购协议》与《合作意向协议书》时,该名工作人员未作出回应,仅强调:“签协议时已与何先生约定好全部条款,合同也是何先生亲手签名,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况。”双方就费用补缴问题各执一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调解结束后,何先生为不影响房屋的装修进度,已于今年9月在鄂州当地另寻装修团队。目前新的装修方已进场施工,继续推进房屋装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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